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正、廉洁、高效,根据省、市有关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意见的精神,常州市安监局起草并下发了《关于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决定今年下半年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从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传达贯彻,落实行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确定行动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抓作风提效能、确保活动实效五个方面开展具体专项行动。
该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七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纠;八至九月迎接省级牵头开展的市际之间互查;十至十一月迎接市级八个部门督查互查;十二月中旬做好总结工作。
该专项行动有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坚持依法执法。重点是及时梳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公正执法。重点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三是推行阳光执法。重点是建立“一机制二公开”,即健全透明运行机制,公开执法机构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四是促进文明执法。重点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改进行政执法作风。五是强化执法监督。重点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健全监督评议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
通过该专项行动,促使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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