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监管队伍是实现安全生产有效监管的有生力量。近年来,溧阳市安监局把乡镇安监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按照建立“三级”监管,构建“四级”网络的要求,着重做好了三个方面工作,解决三个难题: 一是开展委托执法,解决工作合法性的问题。按照安全监管“权责一致”的原则,在十个镇区全面推进委托执法机制,把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隐患整改、立案查处等工作引向基层最前沿,目前镇(区)通过日常执法检查,能够对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基层安监机构执法合法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二是设置了专门机构,解决人员正当性的问题。为了进一步理顺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溧阳市安监局积极与镇(区)和溧阳市政府编办协调,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有了正式的名称,安监人员的合法身份再次得到确认,5月份由编办发文在全市十个镇(区)挂牌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并按照专人专管的模式配优配强安全监管人员。目前,全市十个镇(区)全部设置了安全监管监察中队,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45人,实现了工作有机构、办公有场所、干事有专人、经费有保障。 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解决精神状态提高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在继续开展镇区目标考核的基础上,今年溧阳市安监局将标准化建设、安责险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等内容细化后纳入考核细则,强化了过程控制和目标管理。并在十个镇区积极开展“比、学、赶、超、帮”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执法效率和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