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执法涉及领域宽,执法任务重、责任大,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不高。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溧阳市安监局采取五项措施,扎实推进安监执法规范化建设。 把提高素质作为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抓手”。一是抓法律法规学习,每周一利用晚间休息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法交流活动,深入学习和钻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法规。二是利用省市举办的安监行政执法培训班,选派执法骨干参加外出交流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硬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安监局工作纪律“七个不准”行为规范 》、《安监局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四项制度》、《安监局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等文件,将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要求贯穿于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确保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把办案质量作为衡量执法工作的“硬指标”。研究制定了《安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安监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安监局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形成了比较完整、规范、系统的行政执法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定期由局法制领导小组和政府法制办进行专项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规范,做到各个执法环节严把关,避免执法过错。 把强化监督作为规范执法工作的“硬手段”。一是联合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传活动,引导安监人员明确岗位职责,认清权力风险。二是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效能告诫、诫勉教育、责任追究办法。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行风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议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对机关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严格考核。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执法监督中的作用,采取专项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群众和管理对象等方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群众对安监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执法工作的“硬标准”。多形式、多渠道将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贯穿于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要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及安监法律法规知识,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规范“零投诉”、服务指导“零距离”、服务效率“零超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