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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坚持例会制度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3-10-17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统一部署,常州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全员参加、专家参与指导”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通过落实条线部署,发挥典型引导,规范评审程序,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至目前,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申报三级企业已受理853家,取得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520家;冶金等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共计1671家,其中一级5家,二级29家,三级1637家;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通过标准化评审。
    常州市坚持采用由各监管处室、局监察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例会制度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标准化开展初期,坚持每月1-5日召开一次;标准化开展中期,则是每季度召开一次,通过定期工作例会保障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断档、不懈怠、得以稳步持续推进。例会主要发挥“三大作用”:一是交流沟通情况,会上各部门、评审组织机构须汇报前阶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小结,汇总各行业申报受理及创建达标数据;二是分析存在问题,各条线、监察室汇报反映当前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分析原因及解决措施;三是改进工作方法,例会明确标准化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得拖延,须在会议上统一思路,共同协商解决,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并立即执行。
    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常州市还邀请市监察局纠风办等参与全程监督,并制定下发了《标准化考评廉洁承诺书》,明确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进要处理好量和质的关系,坚持标准,不走过场,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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