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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安监局“四项举措”推动责任追究机制不断细化
发布日期:2013-11-19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明确责任。在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和执法种类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职权和岗位作了进一步分解,并按照权责一致、权责挂钩的原则,明确执法责任。
  二是完善落实考核制度。在过去岗位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考核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与岗位人员的绩效挂钩。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形式和方法等,全年来没有发生一件因责任过错被追究的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局法规科具体负责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并根据法律、法规修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流程和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依据等同时向社会公布,提高了执法的透明度。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发放意见征询函等方式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加以整改,“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全年无一起投诉,群众满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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