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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监局关于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常安监〔2013〕51号

常州市安监局关于明确隐患排查治理
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监察支队:
    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局机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协调落实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运行资金;负责隐患排查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二、规划处:负责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整体建设的规划实施;负责指导推进各辖市(区)、各行业领域和局直管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工作信息的定期汇总和上报等。
    三、监管一处:负责监督和推进全市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对市管工贸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协调和监督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单位)重大隐患整改事项;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总体情况的定期汇总分析和报送等。
    四、监管二处: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道路交通、质量技术监督、旅游等综合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综合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重大事项的协调、重大隐患整改事项和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和信息汇总等。 
    五、危化处:负责监督和推进全市化工、医药行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对市管危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负责全市化工、医药行业(单位)重大隐患整改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体情况信息定期汇总和报送等。
    六、职业健康处:负责全市职业危害重大隐患整改和监管职责范围内行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体情况信息定期汇总和报送等。
    七、监察支队(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和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的保障维护等工作。
    请相关业务处、室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循序推进。同时,要加强内外部门(单位)间沟通、协调和配合,确保到点到位、“全覆盖”。如遇重要事项或需面上整体推进和协调等工作,请市安委会办公室参与并帮助解决。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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