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监局开展创建“示范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23日
常州市安监局开展创建“示范窗口”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制度规定,根据市级机关工委、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百个窗口创示范”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创建“示范窗口”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效率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突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导向,大力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效能、作风形象,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二、创建范围 行政服务处、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三、创建内容 1、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和制度,督促检查经常化、制度化,执法过程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公开审批条件,集中审批权限。“一站式、一窗式”、“绿色通道”等为企为民服务举措管用有效,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3、办事公开透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结果和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投诉方式等。设立投诉举报箱,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作风形象良好。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弘扬优良作风,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电话接听规范,办理事项“零差错”,服务质量“零投诉”。 5、制度规程健全。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跟踪回访制、监督考评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 四、创建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制定措施,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未列入创建范围的处室同时也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