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特别是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和1989年政治风波中的表现以及近年来同“法轮功”邪教斗争中的表现;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与其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中,要摒弃过去“左”的做法,对档案中已有明确记载,已经作过结论的历史问题,不再重新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一)个别访谈。即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个别了解,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个别访谈,群众一般没有顾虑,愿意讲真话,效果较好。
(二)召开座谈会。即找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可以对某些问题展开讨论,加深了解,有利于统一认识。但个别人员可能会产生思想顾虑,会上不愿发表不同意见。
(三)民意测验。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扬民主,能比较直观地表明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四)进行公示。这是近几年基层党组织创造的一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好形式。即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意见等)通过张榜、公告等多种形式在发展对象的单位和工作场所等处公布,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进行公示,透明度高,征求意见的范围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