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针是由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性质决定的。党支部在做思想政治工作时,应遵循以下方针:
(1)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 在新的历史时期,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必须为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反映着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着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体现。思想政治工作只有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才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具体到一个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就应紧紧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把提高党员、群众生产、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效率、质量,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不断丰富和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使之充满生机和活力。
(2)疏导方针,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方针。所谓疏导,就是疏通和引导,就是启发教育,以理服人。疏通,即广开言路,沟通思想,使群众畅所欲言,使领导集思广益;引导,即循循善诱,引路导向。坚持疏导方针,就是在思想政治工作中要广开言论渠道,创造条件让群众畅所欲言,帮助群众实事求是地认识和分析问题。对正确的思想和意见给予采纳、支持,对不正确的思想和意见给予解释、批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授之以知,导之以行,把人们的思想引导到积极、健康、正确的方向上来。疏通和引导是辩证的统一。疏通是引导的前提,引导是疏通的目的。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坚持疏通中引导,在引导中疏通,有疏有导,疏导结合,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过程的始终。疏导方针不仅符合人的思想发展规律,符合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针的要求,也是党相信群众,尊重群众的唯物史观的体现。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坚持疏导方针,一是要从实际出发,摸清工作对象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疏通引导;二是掌握工作对象的特点和变化,确定可行的办法,对症下药;三是要妥善处理现实与可能的关系,循序渐进地引导;四是把疏导同执行纪律结合起来,两者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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