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坚持群众路线的指示精神,有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市监察支队在局纪检组长蒋庆梅的关心和指导下,制订了《执法检查履职情况意见反馈表》和《行政处罚履职情况意见反馈表》,着力推行履职情况意见反馈制度。通过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拒腐防变能力。执行中,两份《反馈表》在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之后发给行政相对人,由行政相对人对监察支队的履职尽责、法条解释、公正执法、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价,有其他意见或建议亦可写明。反馈可通过现场反馈、邮寄反馈、网络反馈等方式进行,确保意见反馈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