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州依据国家安监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开展罐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该整治,认真结合本地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现状与特点,注重吸取我国多起化学品罐区爆燃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我国化学品罐区数量大、品种多,大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事故危害极大,对当前推进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意义重大。
因此,常州安监部门从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角度,侧重围绕罐区安全管理“监测监控、生产运行、特殊作业、设备设施、人员培训、源头管控、排查治理”七项整治内容,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在半年时间内,重点把控化学品企业自查自纠(9月30日前完成)和督查上报整治情况(11月30日完成)二个节点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其措施有五点:一是,转发文件细化落实,充分针对本地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现状与特点,以局文件形式提出了五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常安监[2014]75号),并召开了全市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二是,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各级安监部门始终围绕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七项整治内容,统一下发自查自纠表格,全面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通过明察暗访方式及时发现专项整治中所暴露的重大隐患问题,并实施地区级挂牌督办制度,更好地加强罐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服务指导;四是,纳入设计诊断完成,对企业存在罐区隐患整改项的,应该纳入本企业正在开展的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一同实施完成;五是,纳入安全评价章节,对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七项整治内容,由中介评价机构纳入每三年一次《安全评价报告》章节,并给出评价结论意见,实行常态化管理。
通过本次活动,使常州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真正达到“自控报警、运行可控、作业安全、检测检验、技能提升、单罐单堤、常态查治”等七方面的专项整治目的,有效防范化学品罐区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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