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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3年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安监〔2014〕6号

关于表彰2013年市管企业安全生产
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管企业: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积极预防,落实责任,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对江苏华电戚墅堰发电有限公司等12个市管企业和丁跃军等2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2、市管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1日


常安监〔2014〕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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