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关于开展统计机构和人员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苏安监〔2014〕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工作实际,对照督查的要求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切实查找统计机构、人员设置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请于8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整改情况)和调查表报市安监局规划处。
联系人:王建东
联系方式:0519-85683125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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