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新年度报告表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函〔2014〕138号)及省安监局转发的通知层转你们,请将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相关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督促指导企业按时完成新年度报表的填报工作。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