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安委会文件 >> 内容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13〕43号

关于聘任孙颢等40名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管理办法(试行)》(常安〔2009〕21号),经市政府安委会审核研究,决定聘任孙颢等40名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聘期3年。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成人员名单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常安〔2013〕43号附件.doc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3167(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