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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年度拟由市级挂牌督办整改工矿商贸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常安办〔2014〕7号

关于报送2014年度拟由市级挂牌督办整改
工矿商贸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力遏制和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工矿商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辖区、系统内的重大隐患的排查,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对排查出的各类重大隐患,要逐一进行梳理,明确督办单位,坚决不留死角,确保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到位。
  二、请各辖市、区各上报不少于1家重大隐患单位,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系统实际上报拟由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
  三、请各辖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于3月26日前将《2014年度拟由市级挂牌督办的工矿商贸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表》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周柯,电话/传真:85683108。
  
    附件:《2014年拟由市级挂牌督办的工矿商贸重大事故隐患基本情况表》

 

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 

 
常安办[2014]7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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