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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14〕29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举措>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举措》的通知(苏安〔2014〕26号,以下简称“双六条”)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确保宣贯效果,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宣传贯彻方案,并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双六条”的宣贯力度,全覆盖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每家企业;

    二、要加大“双六条”的教育培训力度,有关地区和单位要将“双六条”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三、有关监管部门要把执行“双六条”作为推进“六打六治”的重要抓手,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整改落实;

    四、生产经营单位要将《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张贴上墙;市安委会将把《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举措》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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