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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安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安监党〔2014〕1号

关于成立市安监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4〕6号)精神,局党组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 宋明岗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周南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士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庆梅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于志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宏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陈卫兵    办公室(人事处)主任
  倪  华    政策法规处处长
  吴光华    规划科技处处长
  都国前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处长
  周栋林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处长
  王琪洁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潘江晖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处长
  田致力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苏  常    监察支队支队长
  陈黎明    宣教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士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卫兵、田致力、李义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国建、陈勤、周芳琴、徐璐、杨洋、陈平飞等同志为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19--85683107。 

中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4年2月26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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