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上午,市安监局召开24家在常省属、中央企业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工作会议,24家在常省属、中央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监管一处就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承担的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进行了重点阐述,并下发了新《安全生产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出版的新安全生产法释义和有关安全生产备案事项行政提示书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开信。
会上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常州市公司两家企业就去年安全生产管理上的创新工作向参会人员作了经验介绍。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和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亮点工作的介绍,使参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当承担的安全职责和事故后法律责任等理解更加透彻,增强了企业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最后,市安监局副调研员周国兴对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二是要牢牢抓住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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