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2015]92号),通知要求新目录即日起施行,2002年3月11日原卫生部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废止。根据通知要求,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模块进行升级、调整。调整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数据库,将原15类15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整为6类459种;针对新旧目录差异,常州安监信息系统对企业历史申报数据进行保存并修正;12月1日起企业申报或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常州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关联新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