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根据武进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办发〔2015〕2号),武进区安委会于2月2日开始,组织9个综合督查组和若干个专项督查组,分别由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并聘请相关安全专家协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对象为辖区各镇、开发区、街道及有关部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抽查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粉尘涉爆、燃气供应等行业领域企业。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将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责令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专人负责,严密监控,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隐患部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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