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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三着力”、“五保障”部署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15-03-02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大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武进区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三着力”、“五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一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领导下设的各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全面指导和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负责做好行业条线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武发〔2014169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板块)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二是构建综合监管平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对照“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在镇、开发区、街道行政负责人兼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的基础上,增设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设安全、农村安全、文教卫生安全、服务业安全和旅游安全等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由分管领导担任专委会主任,相关牵头部门负责人为专委会办公室主任,明确由牵头部门承担专委会日常工作,专委会其他组成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各行业、各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的全面覆盖。三是强化基层安监机构。要求高度重视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注重把素质好、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安全生产工作岗位,保持安全生产人员队伍长期相对稳定,确保专职、专事、专心。各开发区尤其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其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机构、充实力量、提升素质。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并充分发挥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切实扩大安全监管网络覆盖面,有效消除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要加快建立镇、开发区、街道安监人员流动备案审查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应会同安监部门按“先配备后调动”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交接手续。

为确保以上要求落到实处,武进区将采取“加强履职监管、进行定期通报、强化年度述职、实行责任追究、强化考核管理“等五项保障措施,努力促进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着力构建覆盖全面、责任明确的全区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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