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办好、用好“江苏安监”政务微博和安全生产宣教手机云平台的通知》(苏安监〔2015〕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利用新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省局推出的“江苏安监”政务微博和安全生产宣教手机云平台,是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法律法规的有效途径、传播安全知识的重要窗口、交流工作经验的优良载体。该平台开通以来周边各地安监部门踊跃参与、积极推广使用,充分发挥了功能作用,有的地区还将手机云平台向企业推广,取得了良好的使用成效。但我市部分辖区对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宣教手机云平台还不够重视,推广工作落实力度不大,推广使用迟缓,覆盖范围狭窄,影响了该平台在全市的推广使用成效。为此,各辖市、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使用和推广政务微博和手机云平台使用推广作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加以落实。
二、要落实专人负责指导下载、安装和使用安全生产手机云平台。各辖市、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当地党政分管领导、辖区内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手机云平台的下载、安装和指导使用。要指定专业监管科处室负责向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推广使用手机云平台。
三、政务微博投稿情况、本地区手机云平台推广使用情况将作为各地、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2015年3月底前,各辖市、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每位干部职工的手机云平台都要安装使用到位。从2015年3月起,各辖市、区安监部门要在每月月底前将手机云平台推广使用情况报送市安监局法规处。市局对各地推广使用情况将定期通报,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四、各辖市、区安监局要重视做好政务微博投稿工作,积极踊跃向“江苏安监”政务微博投稿,提高宣传效能。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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