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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5〕33号

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

    现将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5〕25号)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要认真对比分析调查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审核把关,报送市局的汇总表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市局将对照各辖市、区第三次经济普查基本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上报的数据存在较大异议的,退回重新调查。根据省局要求,我市将选择金坛市、天宁区开展重点抽样调查。

    摸底调查工作务必在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请各地于6月22日前将摸底调查情况(附件3和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市局职业健康处。

    联系人及电话:袁坷,0519-85683120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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