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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5〕36号

关于深刻吸取福建漳州古雷腾龙芳烃 “4.6”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5年4月6日下午6:56,福建省漳州古雷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漏油着火事故,引发装置附近中间罐区(2)三个储罐爆裂燃烧。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仓储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的化工和化学制药企业。其中,上半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企业及列入四、五月份执法计划检查企业为必查企业。重点突出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化品和构成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大型油库、储罐区、装卸区等重点区域,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易爆危化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

    二、检查内容

    《安全生产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建设的落实情况,企业检维修作业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和设计安全诊断工作、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以及装置泄漏等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内容。

    三、时间进度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4月8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8日至4月30日)。各辖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督查整改阶段(5月4日至5月28日)。各辖市、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市安监局对辖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辖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将此次危化品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危化品监管重点工作等相结合,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暗访、抽查、互查、突击检查、专家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督促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重点地抽查企业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和重点作业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各地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请各地于5月30日前将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市安监局。

    联系人:曹秋进,联系电话:85683117。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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