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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5〕37号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下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下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5〕3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等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各地要通过安全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此项安全检查制度。各市直管危化品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条进行梳理,查找不足并限期整改,企业外聘的化工专家也要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专家服务和检查内容。

    请各地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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