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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5〕17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6.12”爆燃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德纳(南京)化工有限公司“6.12”爆燃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15〕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安监〔2015〕50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针对夏季高温、强降雨、台风、雷电等气象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溧阳市、金坛区、新北区尤其要加强对化工园区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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