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了全面了解《江苏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以下简称《规划》)的实施情况,研究制定好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123号文件,决定于2015年6月至7月中旬对全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各辖市、区要根据文件要求,在2015年7月8日前,对本辖市、区落实《规划》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做好接受国家、省有关部门联合督查、抽查的准备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自查报告和汇总表,于2015年7月8日前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联系人:袁坷,联系电话:0519-85683120。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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