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金坛区安监局:
现将省安监局制订的《江苏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安监〔2015〕281号)转发给你们,附件请在市安监局网站上下载。请及时组织相关专家结合前期开展的矿山企业专家“会诊”报告进行风险分级评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评定结束后请及时将矿山企业评定结果报市安监局备案。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