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近日两起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5〕101号)转发给你们,请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严格实施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化工过程安全及泄漏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请各地将通知要求立即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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