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苏安办电〔201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