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5〕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