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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常安〔2015〕12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对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等2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的通知

新北、天宁区人民政府: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对南京特能电子有限公司等2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省级挂牌督办的通知》(苏安〔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新北、天宁区人民政府明确各有关部门整改责任和责任人,抓紧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年内完成省级挂牌督办和摘牌。

    二、挂牌督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整改计划,迅速实施治理和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在治理到位之前要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确保隐患整改期间不出问题。

    三、新北、天宁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抓紧整改;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并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确保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行动。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后应书面向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实地检查验收。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任加志

    联系电话:13951216623办公室:81997860(传真)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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