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办: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5〕60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及其入驻经营企业,并督促其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自查整改、报告工作。
涉及专项整治的地区要建立基本台账,并制定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联合安监、公安消防、交通运输、住建、规划、商务、市场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请于8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基本情况表》(一市场一表)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曹秋进,联系电话:85683117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uploadfile/ajj/2015/0813/20150813141359_9313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