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常州市加快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是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为确保顺利完成编制工作任务,根据省安办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十三五”时期本市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以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目标,有效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高质量地完成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组织机构
由市安监局成立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规划涉及的目标指标体系、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重大改革创新,审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划科技处,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起草及日常工作。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8月15日前)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等方面意见。
2、成立起草小组。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邀请有关科研院所、行业专家参与编制工作;并请市、区安监局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提供有关“十二五”资料及“十三五”工作规划准备,协助调研,并参与相关内容的编制工作。
3、落实规划编制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的申请和安排,确保规划编制经费合理使用。
4、拟定规划编制参考提纲。根据省安办有关“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结合常州实际,制定《常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参考提纲》以及《“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立项表》,供市、区安监局及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时予以参考。
(二)调研阶段(2015年9月10日前)。
1、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需求和对策调研工作。起草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调研,了解安全发展及职业病防治状况和需求,深刻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探讨研究并提出“十三五”安全生产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讨论提出我市“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发展思路、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
3、收集有关资料。起草小组收集我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省和市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以及编制“十三五”规划所必需的社会、经济背景等资料;收集相关重大研究课题;市、区安监局及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提供规划编制有关文件资料。
(三)起草阶段(2015年9月底前)。
编制规划初稿。按照规划写作提纲的内容和要求,组织起草小组编制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初稿。初稿重点明确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目标、重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完善审批发布阶段(2015年9月后)
1、征求意见。通过下发通知、上网公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全市各辖市区、市有关部门、有关专家以及社会各界等对规划初稿的修改意见。
2、修订初稿。起草小组根据征集的意见,结合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市有关部门规划,对本规划初稿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做好纵向、横向衔接。
3、组织评审。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学者、专家对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修订稿进行评审,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4、批准发布。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解放思想,精心组织编制。编制工作要根据“四个全面”、“两个结合”和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要求,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着重就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特别是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监管重点和监管模式及应对保障措施的转变方面,提出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的意见,高规格、高起点做好编制工作。
(二)密切协作,做好规划衔接。规划衔接是保障各规划达到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的关键,要加强与省安监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与省、市总体规划的主要精神相衔接;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沟通,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规划的衔接协调。
(三)发扬民主,鼓励社会参与。公众参与是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要坚持规划编制全过程的开放性,在编制的各个阶段,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有着较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政府机关和企业监管人员、一线员工的意见建议,提高“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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