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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15〕28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发改委、经信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民防局:

    现将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安办〔2015〕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要求。按照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方案落实年”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扎实推进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针对安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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