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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
常安监党〔2015〕8号

关于印发《2015年常州市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印发《2015年常州市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5年4月2日



    2015年常州市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5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市纪委全会及省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完善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四风”,加大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力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及副调研员、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局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亲自抓、具体抓,细化“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的分管单位和责任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严格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围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对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跟踪掌握情况。针对问题,督促责任处(室)和单位整改落实,严把问责关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关。考核结果较差的处(室)和单位不能评先,有问题要实施责任追究,情况严重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严明党的纪律规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四)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全市安监系统中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五)加强对党纪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双报告制度。要旗帜鲜明地与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对顶风违纪者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使党的纪律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成为政治习惯。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和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适时邀请市纪委和市检察院有关领导上门授课,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七)开展警示教育。以近几年发生的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积极做好廉政预防工作,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正反典型廉政教育专题片,组织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坚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廉政教育活动,全年1-2次党风廉政教育大课。七月份第一周作为全市安监系统“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周”。

    (八)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岗位活动,创新廉政文化载体,丰富廉政教育内容,贴近干部职工实际,激发党员干部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运用局域网“纪检监察”专栏和安全生产杂志,加强宣传,深入挖掘和总结身边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编发廉政励志短信,营造健康向上的廉政氛围。

    四、突出权力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防腐力度

    (九)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落实,根据中央即将修订的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制度不廉洁、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在深化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查处、中介机构监管和安全培训等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同时,重点对干部人事、物资采购、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权进行规范。加大对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管理。

    (十)强化重点监督。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强化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电子监察工作,每周不少于3次上“三合一”网监察监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执法过程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深查不当执法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腐高压态势

    (十一)坚持有举报必核、有案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查处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发生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收受贿赂和失职渎职案件;查处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审批、事故查处、中介机构监管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

    (十二)加强案件线索排查。深入推进《常州市安监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的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注重从易发生以权谋私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发现问题,从执法监察、专项检查、舆论反映等渠道发现和挖掘线索。研究制订《廉政谈话制度》,抓早、抓小、抓实,运用个别谈话打招呼、诫勉谈话提警示,积极做好预防工作,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六、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十三)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紧盯“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具体事情抓起,连点成线,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十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上级要求,重点抓好借婚丧喜庆敛财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做到“两报告三严禁”,即:本人或为直系亲属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严禁以各种形式邀请上级领导和其他与职务岗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并严禁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等;严禁动用公款公物、办公场所和指派下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搞封建迷信等活动。

    (十五)加大惩戒问责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依据,重点查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不仅要处理违纪者本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要切实查处为官不为的问题,坚决杜绝“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的行为。

    (十六)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贯穿至平时的工作检查、年中和年底工作考核、廉政教育、廉政谈话等活动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系统廉洁执法长效机制的调研活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的突出问题,细化规定和措施,实现党规党纪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用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转变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七、严于律己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十七)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纪检组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三转”,聚精会神地协助党组抓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分析研究本系统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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