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201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十二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从现在至年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领域、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防爆、职业病危害、港口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大隐患,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市安委办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同时,邀请专家和媒体记者对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暗查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约谈警示;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和挂牌督办的企业进行集中通报,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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