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规范化建设,江苏省安监局于今年元月下发了《关于开展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6〕19号),该文件明确了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武进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被列入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
5月10日,根据省《关于开展执法监察规范化试点验收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39号)的安排,江苏省安监局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陈广玉率验收组来常考评验收被列入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的我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和武进区安全生产大队执法监察机构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常州市安监局副局长李士庆接待验收组一行。
验收组一行先后在我市支队和武进区大队实地察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的软硬件建设工作,先后听取了市支队和武进区大队关于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的案卷和档案资料。对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的考评验收标准,验收组最后对常州市和武进区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陈广玉副总队长指出:此次全省推行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就是为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就是为了打造一支能担当使命、履职尽责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常州市和武进区执法监察队伍在组织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等各方面紧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工作有亮点、有特色。常州市支队和武进区大队之所以被列入省首批试点单位,也就是看到了近年来你们在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验收组也指出了市支队在执法监察机构的提档升级、执法监察人员的到岗率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
李士庆副局长最后表示,感谢省局将常州市支队和武进区大队列入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首批试点单位。在珍惜荣誉的同时,我们将以省局的考评验收为新的起点,积极整改我们存在的不足,真正把全市的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执法规范、不辱使命的执法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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