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以来,我市进入梅雨期,近段时间的连续强降雨,导致我市河库水位普遍超历史,防汛形势异常严峻。
根据《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扎实做好强降雨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苏安监电〔2016〕7号)和《常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常防传发〔2016〕6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汛抢险工作的再部署,我局通过信息平台以及各辖市区数据汇报,整理出相关涉水发生反应的化学物质,例如“锌粉”、“ 碳化钙(电石)”、“三氯化磷”等。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涉及储存这类危化品的企业,重点询问企业内部防汛工作的进展,切实保证汛期企业的安全生产。
7月4日和7月5日,由李士庆副局长带队分别前往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常州市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301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钟楼油库和常州市常飞乙炔制造有限公司,督促企业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现场实地检查了企业相关防汛安全工作,同时对企业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提出深入的要求,切实提高汛期企业本质安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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