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武进区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南夏墅街道的一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但仍然违法生产。当日,武进区安监局执法大队会同危化科对该化工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查,被举报的化工企业坐落在南夏墅庙桥村,持有江苏省安监局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12年10月18日至2015年10月27日。现场发现,该企业1号、2号车间正在生产的产品4-氟苯胺属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许可生产的产品。由于该企业的在役设计诊断尚未完成导致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无法办理。但该企业负责人仅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就擅自组织生产,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企业的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的现场处置措施。同时,我局已对该企业的上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将对该企业处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针对近期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复产复工的现状,武进区安监局将掀起一个“打非治违”行动的高潮,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武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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