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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16-04-06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武进区政府采取五项措施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明确区政府一把手区长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3月1日,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了调整,明确区安委会主任由一把手区长担任,安委会成员单位优化调整到42家,成员也相应调整为各地各部门板块的行政正职一把手。同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行“一岗双责”。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季度点评活动。在总结去年季度点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区政府对原有的点评形式、点评对象、点评内容、评分方法和具体工作要求进行优化和完善,更加突出了日常安全监管、属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生产事故在季度点评中的比重。

    三是研究出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3月29日,武进区政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出台了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企业应当履行的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义务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体责任追究的范围。

    四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深化安全生产达标企业“提档升级”的同时,将达标创建向广大中小企业推进。研究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退出机制,对达标后松弛懈怠、工作下滑的企业予以摘牌。组织开展“回头看”,以查促整改、以改促提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

    五是着力培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培育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典型引路的方式来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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