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安监局第四督查组在马宏春副局长带队下督查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听取了武进区今年以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节日、汛期来临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武进区还重点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做了汇报。督查组随后抽查了我区两家企业。
督查组对抽查的两家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与整改建议。督查组强调,企业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要求企业有效的辨识自身的危险因素,要有企业自身高于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标准,要有自身先进的安全理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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