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2日,武进区安监局召开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武进区安监局欧毅华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武进区安监局监管科,乡镇安监科科长及各液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常州市安委会专家顾绵洪参加。
会议首先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近年来涉氨制冷企业发生的事故案例。随后,市安委会专家顾绵洪对我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氨的种类、特性、危害以及“四规范、两改造”方面的相关要求和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讲解。
最后,欧毅华副局长结合我区涉氨制冷方面的实际情况,对涉氨制冷安全管理工作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企业对液氨储罐等压力容器必须进行登记注册、领证使用;二是企业如需更换成氟利昂制冷系统的需到环保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四是在设备改造升级过程中务必注意安全,防止液氨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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