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局文件 >> 内容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6〕6号

关于层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5〕105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冶金煤气安全检查指南》和《冶金高温熔融金属安全检查指南》,近期邀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的冶金煤气企业组织一次冶金煤气安全对照检查。各冶金煤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煤气等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尤其是企业受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下,更要切实做好煤气作业的停产、复产和检维修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请各辖市、区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转达至辖区内的冶金煤气企业。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7日

    

/uploadfile/ajj/2016/0107/20160107154302_33516.pdf
 
主办单位: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9楼    邮编:213022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10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3167(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