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单位。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