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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6〕55号

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确定的“重大项目推进年”。全力推进市重点项目建设,对我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对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制订全市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方案。在市有关牵头部门的统一规划下,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方案,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跟踪服务责任,主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跟踪服务对象(具体分工见附表),实施跟踪服务,主动服务。

    二、优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流程。凡涉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和备案事项的,要主动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告知工作,优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重点建设项目所在的辖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具体做好相关许可和备案的跟踪服务工作。

    三、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法律规范,通过政策辅导、走访告知、事先提示、示范推荐、信息披露、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指导工作,督促项目合法合规开工建设、投入运营。

    四、主动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根据企业建设进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上门办班、定点办班。派遣技术专家“把脉会诊”,对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安全技术方面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排除事故隐患。开展安监干部与项目、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活动,帮助企业安全管理提质上档,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附: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服务保障责任分解表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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