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隐患执法检查指导目录>的通知》(苏安监〔2016〕5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一并抓好贯彻落实。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对照《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修订本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切实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请各地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关目录可从市安监局网站“综合监管-危险化学品”栏内下载)。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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