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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6〕65号

关于推荐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发挥专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保证应急管理和救援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应急救援工作能力水平,市安监局拟在化工专家库的基础上增补一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具有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熟悉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具有较丰富的应急救援实践经验,熟悉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生产工艺及应急救援工作;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为应急救援工作奉献的精神, 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与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专家所从事专业的范围

    涵盖本地区所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兼顾本地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所储存产品及原辅料,特别是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三、专家承担的主要任务

    1、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

    2、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等。

    四、有关要求

    1、本次推荐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专家为主,真正熟悉所推荐的专业领域;

    2、每个重点监管危险工艺推荐专家不少于2名,已列入化工专家库的专家不再重复推荐;

    3、请各地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一人一表)、《专家名单汇总表》(另附)报市安监局危化处。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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