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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6〕92号

关于转发常州滨开区环安局《关于化工园区设置“消防交底箱”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争取事故应急救援“黄金时间”,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常州滨开区环安局近日专门下发《关于化工园区设置“消防交底箱”的通知》(常滨环安〔20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其园区内各化工企业设置“消防交底箱”,这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项创新举措,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将《通知》批转给你们,请组织辖区各化工企业参照设置,并于8月底前设置到位。各地各单位可自行决定箱体的规格尺寸,但箱内资料要求不得低于《通知》中的标准。各化工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及时更新箱内资料,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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